法規提醒

賣家(說他是個人賣家)不提供七天鑑賞期,拒絕退款

    若賣家為企業經營者,就必須符合消保法第19條規定提供七日鑑賞期予消費者。

    然而賣家是否為企業經營者,需綜合判斷其規模、營收及稅籍等狀態。Yahoo奇摩拍賣無法介入判斷。

    若您所反應的問題是的商品與賣場描述有差異或瑕玼問題,

    建議您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由專業且具法律背景的調處委員提供公正的判斷; 或在上班時間撥打1950,向各地消保官及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此外,以下商品/服務不適用消保法七日鑑賞期商品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相關法規:
    https://www.ey.gov.tw/Page/4FF303AE95592945/80289438-3b0c-456b-a79d-1f93cbbc6aa4

    如果買賣雙方對於是否適用消保法七天鑑賞期有爭議,得選擇輕鬆付價金保管退款政策進行處理,
    或尋求相關主管機關作有權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