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拍賣服務說明

     違規刊登行為:填寫聯絡資料  

不得在商品刊登內容或商店相關內容中填寫個人/廠商聯絡資料,包括電話/傳真、金融資料、Email、地址、即時通訊軟體帳號(例如:MSN, ICQ, QQ, Skype )等非商品的描述內容,若違反規則,您的商品可能遭管理人員刪除,刊登相關費用恕不退還。

除了個人/廠商聯絡資料外,商品本身相關的通訊資料也在禁止之列,例如飯店的連絡電話、旅行社電話、廠商服務專線等。僅【窈窕、健胸食品】類別可因拍攝照片不清楚之故註明製造商聯絡資料,請參考《限制刊登商品> 窈窕、健胸食品》。

1. 賣場名稱與賣場圖示;進階賣場簡介、招牌、品牌廣告圖示與文字
禁止的情況:
不得填寫電話/傳真、金融資料、Email、地址、即時通訊軟體帳號等聯絡資料。
允許的情況:
  • 依商品性質所需載明者:得於商品標題中填寫,例如刊登的商品為手機門號,得刊登出售之手機門號。
 
 
2. 商品描述與照片、[問與答]、 [評價頁面]; 進階賣場最新消息、電子報、商店自訂範本
禁止的情況:
不得填寫電話/傳真、金融資料、Email、地址、即時通訊軟體帳號等聯絡資料。
允許的情況:
  • 依商品性質所需載明者:例如刊登的商品為手機門號,得刊登出售之手機門號。
  • 分類廣告商品:依分類廣告刊登規則可刊登聯絡資料。
 
 
3. [關於我]
允許的情況:
可以基於商品諮詢或售後服務目的所需,填寫相關聯絡資料,如:Email、電話、傳真、地址等,但不得有引導使用者私下交易的內容,例如:「有意購買者請直接聯絡xxx」、「來電索取目錄」等均在禁止之列。

 
 

相關規則
違規刊登行為:填寫不當的網址或連結
禁止私下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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