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拍賣服務說明 搜尋拍賣說明:  

     禁止類:武器彈藥,包括刀械、槍枝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應取得中央機關許可始得販賣或持有之槍砲、彈藥及刀械,不得在Yahoo!奇摩拍賣銷售。分別說明如下:

槍砲

  1. 禁止刊登火炮、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改造模型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2. 縱使是古董,或供作運動射擊使用亦不得銷售。
  3. 可以刊登不具殺傷力之玩具槍,例如BB槍(參考限制類商品:玩具槍),但不得刊登道具槍及其他具打擊底火且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之模擬槍,無論是否可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均不得刊登。
    請注意,「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查禁之模擬槍,雖然是指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槍枝之模擬槍,但由於Yahoo!奇摩並無法判斷賣家所銷售之模擬槍是否為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之槍枝,因此無論可否改造成具有殺傷力,都請您不要刊登。
  4. 您在刊登玩具槍商品時,禁止使用具有誤導性或誇大之文字描述,例如:打鳥、防身武器、貫穿鐵罐、暗殺利器.....等,否則亦屬違規。

彈藥

  1. 禁止刊登(1)前款第1項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2)作為玩具槍子彈使用之小鋼珠,及(3)提供玩具槍使用之子彈彈頭。
  2. 縱使是古董,或供作運動射擊使用者,亦不得銷售。

刀械

  1. 禁止刊登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鏢刀、非農用掃刀、鋼筆刀、蛇刀及十字弓。由於Yahoo!奇摩無法判斷賣家刊登上述刀械之殺傷力是否被主管機關認定為無需列管之刀械,因此無論賣家可否提出警政單位所出具該刀械無需列管之公函,皆為禁止販售的商品。
  2. 縱使是古董,或供作紀念、裝飾、健身表演練習、正當休閒娛樂之用者,亦不得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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