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拍賣服務說明 搜尋拍賣說明:  

     限制類:旅遊業務/國際機票  

旅遊業務

依我國【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的規定,經營旅行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旅行業執照,始得營業。如果您並非旅行業者,依據該條例第27條規定,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而該條規定旅行業業務範圍如下:

一、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
二、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
三、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
四、設計旅程、安排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
五、提供旅遊諮詢服務。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外觀光旅客旅遊有關之事項。

另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2條的規定,旅行業以電腦網路經營旅行業務者,其網站首頁應載明下列事項,並報請交通部觀光局備查:

一、網站名稱及網址。
二、公司名稱、種類、地址、註冊編號及代表人姓名。
三、電話、傳真、電子信箱號碼及聯絡人。
四、經營之業務項目。
五、會員資格之確認方式。

如您拍賣商品之刊登涉及前列條文提及的旅行業業務,請將您的旅行社相關資料一併在商品描述中說明,如經Yahoo!奇摩拍賣發現您未寫出旅行社相關資料,將一律移除,恕不退還刊登相關費用。

國際機票

依我國《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三條的規定,旅行業區分為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及乙種旅行業三種。其中只有領取綜合旅行業以及甲種旅行業執照者才得代售國際機票。如果沒有取得綜合旅行業以及甲種旅行業執照,卻販售國外機票依《發展觀光條例》,可能受到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請您刊登國際機票時,將您的旅行社公司名稱一併在商品描述中說明,如經Yahoo!奇摩拍賣發現您未寫出公司名稱,將一律移除,恕不退還刊登相關費用。

請務必參考《旅行業管理規則》、《發展觀光條例》。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2008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隱私權政策 服務條款 政策與規則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