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注意事項
- 「分類廣告」相關類別(汽車與機車/房地產/旅遊、服務、工商)中所刊登的內容屬廣告,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賣家必須對所刊登的廣告內容負責。若消費者依據您刊登之拍賣資訊,向您購買該商品或服務時,您須依拍賣資訊所載內容如實將該商品或服務提供予消費者。
-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
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您在刊登拍賣資訊時,請填寫商品或服務的正確內容,切勿違反前述規定。
- 應填寫商品之真實交易價格或預期交易價格,若填寫價格與事實差距過大,將有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您同意遵守關於所銷售的商品及其廣告之法令規定。
- 您同意若未依本規則刊登商品資訊,Yahoo!奇摩有權不經通知立即刪除您所刊登的拍賣資訊,情節嚴重時並有權終止您使用Yahoo!
奇摩服務之權利,您不得拒絕付款或要求退費。
- 若Yahoo!奇摩如因您所刊登之物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而受第三人追償或受主管機關處分時,您應賠償Yahoo!奇摩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二、
聯絡電話、地址、電子郵件、網址連結刊登規則
分類廣告類別中的「商品描述」及「問與答」欄位可放置聯絡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以及網址連結,詳細規範請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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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的情況:
請注意,若您上述刊登有以下狀況,管理員將刪除您的賣場,恕不退還刊登與廣告費用:
- 回覆或置放與刊登賣場交易無關的聯絡資料內容。
- 所放置的網頁連結有安全上的疑慮,將可能使瀏覽者資料被盜用或產生財產損失之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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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的情況:
仍須遵守一般分類刊登規範,請參考:一般類別之 聯絡資料刊登規則、網址連結刊登規則
- 商品標題
- 關於我
- 賣場名稱與賣場圖示
- 商店名稱、商店簡介、商店招牌
- 商品圖片
如果您在上述欄位刊登相關聯絡資料及網址連結,管理人員將刪除您的賣場,恕不退還刊登與廣告費用。 |
三、不動產(租售)注意事項
- 刊登代購法拍屋的資訊時,不得將代購服務費當做起標價或拍賣底價,但得於商品描述中說明。
- 商品描述中須載明全部或一部標的物的真實基本資料,例如:不動產所在地、坪數、公設比、仲介或自售(租)等。所附照片不得與真實的標的物不符。
四、汽機車(租售)注意事項
- 使用者不得刊登權利車之交易資訊。
- 商品描述中須載明全部或一部標的物的真實基本資料,例如:汽機車年份、型號、品牌等。所附照片不得與真實的標的物不符。
五、服務刊登注意事項
- 如特定服務之廣告,須具備特定資格者才能刊登時,刊登服務者,需依所屬之各行各業取得相關證照或資格後才能刊登。例如:獸醫師法第23條非獸醫診療機構,不得為診療廣告。
- 刊登各類服務廣告時,廣告之範圍及內容不得違反該行業之相關法律規範。例如:會計師法第22條第九項「會計師不得為開業、遷移或受委託以外之宣傳性廣告」;第49條第一項「未依法取得會計師資格,而擅自執行會計師業務,或刊登廣告招攬會計師業務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得由省 (市) 主管機關處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前項所定之罰鍰拒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受第一項處分三次以上,而仍繼續從事會計師業務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 目前Yahoo!奇摩拍賣開放刊登的「服務」類別項目為以下十七類:
• 【居家/修繕服務】:如住家清潔、幫傭看護、水電/油漆/技工服務等。
• 【交通運輸服務】:如車輛接送/租車、宅配物流、搬家等。
• 【設計/攝影】:如美術設計、網頁設計、室內設計/裝潢/造景、工商/婚紗攝影、相片/海報輸出等。
• 【婚禮/節慶服務】:婚禮秘書/諮詢、佈置/場地、舞台燈光音響等。
• 【補習進修】:如家庭教師、才藝訓練、語文/出國留學、證照認證補習、電腦進修等。
• 【美容美髮/SPA】
• 【寵物服務】:如寵物美容、托顧代管等
• 【財務規劃/保險】
• 【托兒/照護】
• 【網拍服務】
• 【創業加盟】
• 【汽機車維修/改裝】
• 【算命/占星】
• 【遺失協尋】
• 【接案/外包/專業服務】
• 【塔位/生前契約】
請勿刊登其餘尚未開放的服務項目,如:新娘仲介、外勞仲介、代掛(網路遊戲帳號代為練功)、代理申請信用卡等(未開放刊登的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以上舉例類型)。若違反規則,您的商品可能遭管理人員刪除,相關刊登費用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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